东台法院试点陪审员“1+9+4”管理模式
作者:于勤 周陈华 发布时间:2014-08-12 浏览次数:932
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工作水平,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东台法院利用该院被省高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单位的机遇,以强化对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管理为核心,试点“1+9+
具体为:成立1个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负责协调、考核、监督;选任9名人民陪审员组长,自我管理,服务相对固定的庭、局,在此基础上,根据陪审员的专业、特长等灵活选用;发挥4大作用,即通过拓展人民陪审员工作范围,充分发挥陪审员们参与审判、协助送达、化解矛盾、监督执行等方面的作用。此外,该院还制定了具体方案,明确了试点部门,并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监督考核,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