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酒后翻窗入室盗窃,被房主发现后,逃跑过程中负隅顽抗将房主打伤。87,该男子因盗窃转化为抢劫,被如东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现年44岁的秦某是安徽人,曾因抢劫被判入狱七年。出狱后,他来到如东做油漆工,期间一直安分守己。

 

今年64日晚,在喝了半斤白酒后,头脑发热的秦某跑到如东县大豫镇强民村的村民倪某家,从大门西侧窗户翻窗进入室内欲行盗窃,当场被倪某发现。秦某慌忙逃跑,倪某一路追赶,在其宅东边五贯路上,将欲骑电动自行车逃离的秦某抓住。秦某为求脱身,抗拒抓捕,用拳头接连击打倪某的面部,并用脚蹬踹倪某腿部,致倪某牙齿松动,嘴唇破裂出血。后周边邻居听到呼喊,赶来将秦某按住扭送至派出所。

 

经鉴定,倪某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入户盗窃,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秦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