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一个闷热的夏日午后,在江苏省盱眙县穆店乡的农贸市场大棚里,随着“呯“的一声法槌响起,盱眙县人民法院刑庭审理的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式开庭,100余名当地的村民参加旁听案件的全过程。

 

在苏北的一些农村地区,因为种种原因,很多人对酒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道路酒驾现象十分突出。“就几两白酒,能有什么事?又不是开汽车,怕什么?”,用当地的有些农民话说,聚会就是喝酒聊天,没有酒,聊天也聊不热乎。喝过酒的骑车人仗着对乡村道路的熟悉,认为一般不会有事,因此酒驾、醉驾后侥幸上路的现象十分普遍。盱眙法院针对偏远山区的农民对酒后驾车的危害性缺少认识,选择发生在农村地区的酒驾方面的典型案件,到事发地点巡回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说法,警示和教育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民增强安全意识,震慑酒驾、醉驾行为。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该县穆店乡穆店村农民孙洪兵因为酒后驾驶摩托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当地检察机关起诉。在当天下午的庭审中,被告人孙洪兵认罪悔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盱眙法院在被告人的家门口判处孙洪兵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王晟)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