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子自制游戏外挂牟利获刑
作者:丰法宣 发布时间:2014-08-08 浏览次数:312
80后男子陈桥痴迷于网络游戏,利用自己的编程知识制作了游戏外挂,不仅自己使用,还在网上进行共享、销售,最终获刑。
陈桥初中毕业后到一家中专学校学习计算机专业,毕业后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整天在家沉溺于网络游戏中不能自拔。为了能够尽快的提高自己的游戏等级,从去年3月份起,他利用自己在学校里学到的编程知识制作游戏的外挂程序。几经实验后,他制作出了一个比较满意的程序,在自己使用之余,还放到网盘上共享。但由于没有收入来源,加之家人一直反对他沉湎于游戏而不给他“经费”,他的游戏始终玩的不够尽兴。偶然一次机会,他在网上看到有人出售游戏外挂程序,便也动了赚钱的心思。他先是注册了个网店,然后通过在论坛发帖、在游戏中发广告的形式招徕顾客,很快便赚到了第一桶金。
经审理查明,从去年3月至案发,陈桥未经网络游戏的经营公司授权,私自制作游戏外挂程序在网盘上共享,并在网店销售达100余人次,共获利10000余元。经鉴定,其所制作的程序是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其后,在外地游玩的陈桥在接到公安机关要求其协助调查的电话后,主动回家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违法所得全部退缴。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桥将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提供给他人,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系电话通知到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成立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已将赃款全部退缴,具有较好的悔罪表现,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陈桥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罪工具台式电脑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退缴的非法所得亦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