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三渗透”打造“双廉”工程
作者:王海霞 发布时间:2014-08-08 浏览次数:909
海门法院坚持把廉政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拓展廉政建设广度和深度,努力打造干部廉洁、机关廉洁的双廉法院。
将廉政建设渗透到审执中心工作中。强化审判质量管理监督,健全案件流程管理机制,规范裁判文书签发流程,大力规范审判管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依照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深入开展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对法官的庭审活动随时监督,当场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11名廉政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在执法执纪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
将廉政建设渗透到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中。在审判员和正科级干部竞岗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计票,确保公正;对于有不廉洁迹象、苗头的干警,采取一票否决制。在财务现金管理上,实施多人会签制度。对车辆使用、执行款首付等事项,实施重点环节管控。为公车建立档案,记录保养、维修情况,杜绝不必要的费用。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重要事项,全程派员监督。
将廉政建设渗透到队伍建设中。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及各项廉政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以制度约束干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突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引导干警经常性自我审视。开展辩论赛、微型党课、知识竞赛、廉文征集等各项廉政文化活动,促进教育方式的多元化。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每个干警肩负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