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得他人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后,想到去银行通过改密码就可以取到卡中的钱,没想到这种冒名顶替的行为居然在银行一路绿灯,成功改密并取了到卡中的钱。近日,句容法院就审理了这样的一起刑事案件。

 

20144月的一天,19岁的王某在句容经济开发区巨宝精密加工有限公司宿舍内,窃得被害人同事蔡某行李包内工商银行卡、身份证各1张。偷得银行卡后,王某多次在ATM终端机上进行操作,可是都因为密码不正确没有取钱成功。后王某想到同时偷到的身份证,决定冒充被害人蔡某去银行窗口该密码。战战兢兢的王某拿着身份证和密码在柜台办理改密业务,没想到银行并没有对王某的长相提出任何异议,直接给王某办理了改密。王某通过修改过的密码先后2次通过银行ATM机从该银行卡上取款共计人民币3200元,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退赔被害人赃款3200元,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王某当庭自愿认罪,并在案发后退赔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