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效果,2014年8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家库,正式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河海大学副校长王超教授,南京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毕军教授,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副院长吕锡武教授等26名知名专家学者作为首批江苏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家。

  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家全部经省级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机关、高等院校以及研究机构推荐,是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领军人物或学术带头人,专业范围涵盖水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控制、土地污染修复、海洋环境监测、核与电磁辐射防治以及湿地保护等多个领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家可以接受人民法院委托,提供环境资源科学技术问题咨询意见;也可以接受人民法院邀请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并经人民法院同意,以专家辅助人的身份出席案件庭审,协助法庭查清案件技术事实;还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对案件的裁判结果发表意见。

  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家的成立将对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提供充分的专业技术支持,有效的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中面临的技术事实认定难问题,大大提升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