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香港高校法律专业大学生来院实习
作者:邱胜银 发布时间:2014-08-06 浏览次数:1014
为增进香港高校法律生对国情、内地司法制度、司法运作程序的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和省法院的安排,今年南京法院接收由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组织的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树仁大学16名法律专业生,来院开展为期近一个月的暑期实习活动。
为增进香港高校法律生对国情、内地司法制度、司法运作程序的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和省法院的安排,今年南京法院接收由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组织的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树仁大学16名法律专业生,来院开展为期近一个月的暑期实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