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酒驾惹的祸
作者:黄文娣 发布时间:2014-08-05 浏览次数:326
吴江国依然坚持自己开着那辆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回家。不料,他刚刚驶到不远处的潞横大道,从西向东越过中心线,恰遇伏小丽反向从东向西驾驶宝马车飞速行驶至此,一场交通事故就此发生。伏小丽在慌乱间急打方向盘撞上路边的一棵大树,尽管如此,避让不及中宝马车还是将吴江国的摩托车剐倒在地。事发后,交警对吴江国进行了酒精检测,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15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车的程度。十天后,武进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江国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伏小丽在雨天驾驶车辆未降低车速,未做到有效避让,依法也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吴江国受伤后,即被送至武进人民医院急救,因伤情严重,后转常州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住院的145天内,吴江国共花去医疗费55万元,最后九死一生,左下肢高位截肢保住性命。为救治吴江国,伏小丽垫付了15万元,另外伏小丽还支付了宝马车的修理费8万元。而本不富裕的吴江国家庭向亲友多方筹措,支付了近30万元,已是山穷水尽。出院时,吴江国还拖欠医疗费近10万元。
2014年4月,吴江国为索要相关赔偿,将伏小丽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吴江国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五级伤残。经计算,吴江国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假肢费用等各项损失共计110万余元。但由于吴江国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对超过交强险限额12万元的部分要自行承担70%责任,伏小丽承担30%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伏小丽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吴江国各项损失计32万元。另外伏小丽的车辆损失8万元,伏小丽看到吴江国的凄凉境况,表示愿意另行结算。吴江国表示,在收到赔款后,第一要务是去医院结清拖欠的医疗费。
法官提示:本案又是酒驾惹的祸。吴江国在醉酒的状态下,自认没有什么影响,实际上此时他已经不能正常操控车辆,错误的认为还能安全驾驶,存在侥幸心理.终于酿成大祸,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终身的痛苦和阴影。许多摩托车交通事故都是酒后驾车造成。酒后致情绪冲动的时候去驾驶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自然就大大增加,只有做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才能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