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0元白僵蚕起争执 两同行两败俱伤
作者: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4-08-05 浏览次数:605
白僵蚕,为蚕蛾科昆虫家蚕蛾的幼虫感染白僵菌而僵死的干燥全虫,可以入药。因10元白僵蚕的生意起了争执,周某与李某大打出手,两败俱伤,惊动了派出所,又进了医院。李某为此将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近万元。近日,东台法院调结该案,周某赔偿李某3000元。
周某与李某两家住得并不远,因为当地盛产蚕桑,闲暇都从事白僵蚕收购的生意。平时倒也相安无事,这次却因为10元钱白僵蚕的生意动了手。
李某诉称,周某无故将强取自己收购的白僵蚕并踩踏,同时将自己打伤,要求周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近万元。
周某则辩称,李某所诉不实,事实上是李某授意客户到自己家要回已出售的白僵蚕,自己气不过才找李某评理的,也是李某先动手才发生冲突。自己遭到李某伤害,争执中李某撞到了自己的下巴才导致受伤的。李某压根没住院,除医药费外其他损失根本不存在。两人冲突的原因主要在于李某,而且自己也受伤了,只是没有去医院看病而已。
按照周某的说法,周某前一天以5元一斤的价格收购了客户王某的2斤白僵蚕,后来王某来周家找,说是李某家给的价格高得多,周某的妻子便补给王某10元钱。回家听妻子一说,周某火冒三丈,做生意各凭本事,李某这是在挖墙脚,太不地道了。于是冲到李某家质问,李某先动的手,然后两人发生了揪扭,导致双方受伤。
李某则另有一番说词。李某说,自己对此前发生的事情一概不知,周某来了之后不分青红皂白,就要强拿自己晾晒的白僵蚕,自己上前阻止时遭到周某的殴打,后来派出所出警将自己送到医院救治。
李某不停追问周某是否后悔,并表示只要周某道歉可以不要钱,但周某坚持认为自己没错,拒绝道歉。对于是谁先动的手,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都声称是对方先动的手,自己一方是正当防卫,但双方又都无法举出更加有力的证据。
鉴于此,庭审结束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反复的沟通与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前述协议。(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