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大事,登记要及时
作者:环震 赵亚亚 发布时间:2014-08-05 浏览次数:358
近日,海陵法院调解一起买房十四年未办理过户手续引发的纠纷。
法官后语:对普通老百姓而言,购房是其一生中的大事,然而购房并不以交付钥匙、乔迁入住而终结,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发生法律效力,作为买房人而言,应及时要求出卖人至房产部门办理房屋的变更登记,以避免卖房人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涉案房产被法院查封等风险。
近日,海陵法院调解一起买房十四年未办理过户手续引发的纠纷。
法官后语:对普通老百姓而言,购房是其一生中的大事,然而购房并不以交付钥匙、乔迁入住而终结,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发生法律效力,作为买房人而言,应及时要求出卖人至房产部门办理房屋的变更登记,以避免卖房人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涉案房产被法院查封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