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公司零元合约机政策,让南通男子刘某看到了赚钱的商机,他贪图利益,冒充某公司员工并虚构担保,购买10部电信版iphone5s合约机并变卖给他人从中获利。730,南通港闸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现年32岁的刘某本是一名普通工人,在电信公司推出的iphone5s零元合约机业务中发现了“生财之道”。20141月,刘某冒充南通某贸易公司员工朱某,由王某(另案处理)提供该公司公章,谎称受公司委托为10名同事办理零元合约机业务,使用李某等10张他人身份证,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港闸区局签订了10份《中国电信CDMA购机补贴协议》合同,并由该贸易公司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某在缴纳每部手机600元初次费用后,并未按约履行合同,而是将骗得的10部手机转手卖与他人,从中获利近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考虑刘某自愿认罪、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等情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