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薄弱,导致现在马路上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遇到此类事情的时候,不少人都会互相扯皮,能担次责就担次责,谁也不愿揽全责。而近日,虎丘法院则审理了一起恰恰相反的感人的交通肇事案件。

 

90后小刘从老家安徽来苏州才不久,家里多年来为供他读书欠下不少债,好不容易终于在苏州找到一份助理工程师的工作,日子刚有点起色,却又再度陷入谷底。

 

原来在201397那天,小刘准备找个地方吃午餐,就将车停靠在马路右侧非机动车过道上。小刘下车前虽观察了左后视镜内并无其他行人,但没有立即下车,而是又从车里拿了些其它物品,然后没再做二次观察就直接开启了车门。不幸的是,就这拿东西的几秒钟,从车子左后方处驶来一辆电瓶车,电瓶车的把手被刚刚开启的车门撞到,骑电瓶车的大妈从车上摔了下去,脑部着地,倒在地上一动不动。虽然小刘立刻拨打110120,但大妈还是因抢救无效而死亡了。

 

小刘知道悲剧已然造成、不可挽回,从出事那日起就一直深深自责于当时的疏忽,尽管天气炎热却也一遍一遍地跑大妈家,也目睹了太多次大妈家属失去亲人的那种极度悲伤。虽然已经有保险公司理赔42万元给大妈,但他还是本着良心、义不容辞地勇敢担起责任,向公司老板、亲朋好友借得17万元主动送到大妈的老伴儿手中,得到了大妈家人的谅解。

 

据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的交警回忆,小刘当时双手紧紧握住已经昏迷的大妈的手,从他极度内疚的表情就可以猜想到他平时应该是一位善良懂事、尊老爱幼的年轻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刘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且取得谅解,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