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印象中,这类涉及伤残的民事赔偿事故,没有半年时间是很难解决的,没想到第一次过来,就得到了圆满的处理结果,之前的种种担忧总算可以放下了。”外来务工青年小陈拿着赔偿协议感慨道。

 

2012年小陈骑电动车与私家车发生碰撞,2014年伤愈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20146月小陈来到虎丘区事故处理中心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当天就和肇事车主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很快拿到了近10万元的赔偿款。但小陈觉得自己并不盲目,他签协议之前分别咨询了交警、人民调解员、法官,帮他计算了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肇事车主对这个协议签得也很放心,因为他拿了小陈的医疗票据并咨询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确认了赔付数额。

 

据悉,至2013年底苏州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63万辆,公安部门年接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超过30万起。道路交通事故在给公众带来人身、财产损害的同时,也占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许多市民对繁琐的纠纷处理流程感到困扰。为此,虎丘法院联合区交巡警大队、司法局、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四方共建”机制。在虎丘区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中心,法院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派驻专职法官和书记员,负责审理涉及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案件并提前介入交通事故的民事调解;3名专职调解员以“老娘舅”的身份积极妥善化解交通事故民事纠纷;2名市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常驻中心工作,解决了以往交通事故中,车主因不了解保险公司赔偿额度而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难题;中国人保等主要保险公司设立快速理赔窗口,及时为当事人办理理赔服务。

 

据虎丘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耀华介绍,当事人可以通过咨询保险公司、法官、交警等多方主体,既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可以最大限度地打消当事人疑虑,提高调解成功率。进入诉讼后,相关保险公司派员工全程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案件的庭审,当场确定理赔数额。调解协议一旦签订,保险公司即将理赔金打入法院账户,法院再将钱及时支付给原告。这样,原告可迅速拿到钱,被告也省去了理赔之苦。

 

2014年上半年,虎丘区交通巡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处的交通事故约2.1万起,其中0.7万起进入调解流程,仅有281件最终进入法院诉讼程序,诉前调解率高达98.7%。进入诉讼的道赔案件调解率达到62.97%,自动履行率超过95%,为当事人拿到赔偿款33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