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满月酒,一时开心喝点小酒本无可厚非。但酒后藐视法律,驾驶机动车最终酿成交通事故就实属不该了。近日,吴江法院审结了这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陈俊根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622中午,家住吴江菀坪的陈俊根喜迎孙子满月,和家人在饭店操办满月酒,宴请亲戚朋友。席间,陈俊根十几桌客人轮桌敬酒,不知不觉将近三两白酒下肚。下午两点宴会接近尾声,客人张阿四称自己喝多了,提出让陈俊根开摩托车送其去亲戚家打麻将,陈俊根未加思索就答应了其要求。

 

酒气冲天的陈俊根驾驶摩托车载着张阿四一路快速行驶。行驶到一个路口右拐时,陈俊根从后视镜发现后座上的张阿四趴在其肩上正在打瞌睡,并且身子倾斜快要摔下车去,陈俊根连忙双手松开把手回过身直接去抱张阿四。顷刻间,车子翻倒在路边,陈俊根并无大碍,但张阿四面部擦地,叫了好久都不见醒来。后经酒精测试,陈俊根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12mg/100ml,属醉酒驾驶。张阿四被送往医院急救,一直到晚上5点多醒来才意识自己遭遇了交通事故,经诊断庆幸仅左脸颊皮肤浅表擦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俊根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法官再次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是安全守则,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一份责任,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