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患重病待医治 夫诉离婚急摆脱
作者: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4-07-31 浏览次数:310
妻子身患重病,丈夫却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不久前,东台法院调结该起离婚纠纷。
丈夫陈某认为,金某婚前隐瞒了自身患重病的事实。虽然结婚两三年,但金某婚后长期居住在娘家,夫妻共同生活时间只有短短的一两个月,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要求离婚。
金某辩称,患病是事实,但是陈某事先知晓,并不是自己隐瞒了实情。金某指责陈某,陈某对自己不关心,在自己患病昏迷的情况下,陈某也没有对自己实施抢救。自己多次病情严重,住院治疗,医疗费花去5万余元,陈某仅仅支付了16000元,其余费用均为自己的父母支付的。
金某认为,自己身患重病,陈某却提出离婚,是对自己的遗弃行为,坚决不同意离婚。
在法院主持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双方离婚,金某的陪嫁物仍归金某所有,陈某补偿金某20000元。
协议签订后,陈某很快将20000元交到法庭。同时,在法庭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金某到陈某家清点搬走了其陪嫁物。(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