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在建筑市场中通过转包、分包中“分一杯羹”的韩先生从某公司处承包了门窗安装工程,随即以低价转包给别人实际施工,他则从中轻松赚取差价。不料发包方、承包人、实际施工人三方产生矛盾,分文未得的韩先生将发包公司和实际施工人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以韩先生无合法资质且未参与实际施工为由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20138月,韩先生从信达公司(化名)处承接一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约定36/平方米,工程量12000平方米。但因韩先生并无相应铝合金门窗安装的资质,于是他找来包工头胡某,将该工程以34/平方米的价格转包给了胡某,并由胡某找工作人员实际施工。关于施工费用双方约定分期支付。恰逢中秋节,准备回家过节工人们因尚未拿到分文而讨要工钱,胡某在寻找韩某无果的情况下直接带领工人找到信达公司,公司支付生活费后事件才得以平息。

 

胡某与信达公司的这次接洽让韩某从中轻松赚取差价的美梦成了泡影。此后,转包工程的费用便直接由信达公司与胡某结算,韩某在无声中被悄然“踢出局”了。但是分文未得的韩某仍不甘心,于是诉来法院,要求信达公司和胡某共同支付自己工程差价30000元。

 

法官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建筑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具备一定资质才能保障工程质量。本案中,韩某承接12000平方米的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却并无相应资质,因此其本身并不具备承包资格。同时韩某本身并未参与工程的施工,其赚取差价的行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因此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韩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我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但近些年,我国建筑行业发展速度飞快,因此完善制度、市场监管方面便略显逊色。这导致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的现场十分普遍,很多没有资质的个人承包工程,本案中韩某正是想通过捷径赚取利润,却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导致血本无归!因此各位从事建筑工程的人一定要在获得资质后再从事相应工作,这也是对自己权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