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牢狱刑满释放 两度肇事逃逸又获刑
作者:王坤 发布时间:2014-07-28 浏览次数:281
驾驶无营运资质的客车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后逃逸,不想逃逸过程中又因为驾驶不当致使车中乘客跌出车外摔成重伤,然后抛下受伤的乘客不管不问再度逃逸,如此恶劣的行为真是让人发指。近日,句容法院就审理了这样的一起刑事案件。
早在1996年朱某就因为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本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原来,2013年12月的一天,朱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南京向句容载客,因为驾驶的客车没有营运资质,行驶至句容经济开发区碧桂园附近时为逃避公安机关检查,与前方等待检查的小轿车发生了碰撞,后驾车逃逸,并沿句容经济开发区致远路由南往北继续行驶。行至江苏巨宝精密加工有限公司地段,又因为遇突发情况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使客车上的一名乘客掉出车外受伤,且事发后朱某又再度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掉出车外的乘客损伤程度属重伤。经句容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现场勘查、调查认定,朱某承担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为,朱某驾驶车辆过程中违章肇事,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遂判决朱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