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帮助孩子上军校,黄某分五次骗得张某9300元。近日,建湖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310月,被害人张某儿子小张正读高三,成绩在班级也就中游左右。为了让孩子有一个更好的未来,张某一边督促小张认真学习,一边四处托人找关系帮孩子找一所较好的高校。被告人黄某和张某通过朋友聚会相识。在一次聊天过程中,黄某得知张某为儿子上学的事情发愁,而且希望儿子能到北京上一所比较好的大学,毕业后能留在北京。黄某知道后便说,上大学不如读军校,出来还能包分配,同时谎称自己能帮忙解决此事,但是提出办此事需要请客送礼。随后黄某分五次共从张某处收取9300元。但黄某收取上述费用后便挥霍一空。20143月,高考时间日益逼近,可以小张上军校的事情还有音讯,张某便多次向黄某催促办理。起先黄某还拖尾搪塞,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也不与张某见面。张某自觉上当受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接到公安机关传唤后,黄某主动投案并交代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故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