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响水法院日前成立了由院长任主任的质量评定委员会,对被上级法院发改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

 

该院依照案件考核评定结果和责任制目标,从调查评析、认定责任、落实处罚等方面,建立了规范的问责程序,并坚持“阳光操作”,做到违规必究、过错必追,严格落实责任决不手软。 

 

日前,该院质量评定委会对今年被上级法院发改的11件案件进行了讨论、分析、界定责任,对一起因承办人责任意识不强,被二审发改的案件认定为差错责任,启动错案责任追究制对案件承办人进行追责,予以诫勉谈话,并编发审判管理通报,总结经验。

 

该院通过差错案件司法责任追究,释放了明显的“压力”效应,有力激发了法官和辅助人员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积极性。

 

该院院长谭斌表示,对案件质量问题就是要敢于“亮剑”,落实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堵塞违法办案的漏洞,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