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QQ介绍卖淫抽取提成 技术主管被判刑
作者:金琦 王小燕 发布时间:2014-07-24 浏览次数:424
利用腾讯QQ为失足妇女招揽“客户”,从中赚取介绍费,南通一男子刘某正为找到一条轻松赚钱的捷径而自鸣得意时,公安机关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件时顺藤摸瓜将其抓获。
被告人刘某今年27岁,大专毕业后从一名普通技术员做起,案发前已是国内某大型上市公司南通项目部的技术主管,可以说前途一片光明。但刘某当上主管后却未把心思花在工作上,而是经常通过QQ、微信等在网上交友聊天。2013年下半年,刘某通过QQ结识一名叫“敏敏”的女子,“敏敏”在聊天中透露,她在南通工作工资不高,而老家父亲生病急需用钱,十分苦恼。刘某当即表示可以付钱与其发生性关系,“敏敏”表示答应,并如约到一家宾馆和刘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正为房贷苦恼的刘某突发奇想,利用QQ为“敏敏”介绍客户,“敏敏”既可赚到钱,自己也能从中分成岂不是两全其美。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敏敏”,两人一拍即合。刘某遂重新申请了一个QQ号,上传了“敏敏”一些衣着暴露的照片,并建立一个名为“南通本地闲聊”的聊天群招揽客户,此后又发展了“文文”、“娜娜”等三名女子提供有偿性服务。刘某与这四名女子约定,由刘某通过QQ招揽客户,谈妥价格后由这四名女子前往提供性服务,收取嫖资后每次给予刘某150元至300元不等的提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通过腾讯QQ聊天软件在嫖客与失足妇女之间牵线搭桥,先后为失足妇女介绍卖淫共计8次,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