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得病急坏亲人 母亲爷爷为此争吵对簿公堂
作者:朱诚 刘晓冰 发布时间:2014-07-24 浏览次数:297
小杨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后,小杨由其父亲抚养。一日小杨的母亲吕某与小杨爷爷因小杨生病发生争执,吕某将小杨爷爷诉至昆山法院,要求判令小杨爷爷向吕某道歉,赔偿精神损失8000元,支付2000元体检费,承担本案诉讼费。日前,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驳回吕某诉讼请求。
2008年,经法院调解小杨父母离婚后,双方婚生女小杨由小杨父亲抚养。2014年1月,小杨母亲吕某与小杨爷爷因小杨生病治疗一事发生纠纷,双方在昆山市金浦路金浦花园门口互相吵骂、争执。吕某报警后,经民警劝说后,双方各自回家。事后,吕某以身体不适,需要小杨爷爷道歉并赔偿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是小杨母亲,被告是小杨爷爷,双方都是小杨的直系亲属,本应和睦相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吕某未提供证据证实双方互相吵骂、争执中小杨爷爷有过错,未提供证据证明吕某精神损失遭受了严重的伤害,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吕某因本次纠纷需要花费的医疗费,故法院对吕某要求小杨爷爷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8000元和2000元体验费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小杨在父母离婚后,原本就享受不到父母完整的爱。小杨家人因教育理念和生活习惯产生分歧后,不能妥善处理,反而会使无辜的孩子成为斗争的牺牲品。法官在此提醒一些家长,孩子并不是家长争夺权利的对象,相反如何对待孩子,应先从尊重孩子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