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法院:四举措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作者:何亚平、马俐 发布时间:2014-07-23 浏览次数:942
吴中法院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关注民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全面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对内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对外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织密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网。
“快”通道,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对涉消费者权益案件及时保全、快速审理、有效执行,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同时努力提高效率。针对争议金额较小,权利义务关系明了的消费纠纷,通过民事速裁与诉调对接机制,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方式。2013年以来审结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9天,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
“凝”智慧,实现案件专业化审理。以新消法施行为契机,由民事、刑事、行政审判法官及1名消保委特邀陪审员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提升该类案件审理的专业性、规范性。合议庭成立以来,共审结消费者维权类案件15件,标的额合计11余万元,调解率达80%,无一改判发回。此外,在庭审结束后增设“建言”环节,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由合议庭成员对商家、企业提出建议,促进其树立诚信意识、质量意识。
“强”协作,整合消费者维权资源。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工商、卫生、质监部门及消保委的联动,共同开展涉消费维权纠纷的诉调对接及分析研判工作,建立消费纠纷的诉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及协助调解机制,研究高效处理消费纠纷的思路措施,使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得到集中发挥。
“广”宣传,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通过组织法官深入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法律咨询,积极撰写消费纠纷案例和宣传报道,开展以案说法,积极参与其他单位组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法律知识,为其指明发生纠纷时的救济途径和程序,增强消费者理性维权、依法维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