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对执行工作向社会作出四项承诺
作者:钱少林 发布时间:2014-07-22 浏览次数:931
为贯彻落实泰州市人大、姜堰区人大专项评议法院执行工作,切实改进和提升执行质效。日前,姜堰法院向社会各界公开作出四项承诺。
坚持高效执行。着力解决执行理念偏差、执行手段滞后、执行举措不力、执行行为不规范、执行信访投诉不断等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抓好拆迁、国土环保行政案件、金融债权、重点企业债权、陷入困境企业的盘活等案件的执行。对涉及工资、“三养”、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综合运用财产申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等制度措施与威慑机制,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
坚持公信执行。探索执行快速反应、财产查控、暴力抗法应对、执行款物管理、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完善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执行、各方配合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化解“执行难”;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执行工作,营造遵法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让全社会理解、支持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努力提升执行结案率、标的额到位率,提升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坚持公开执行。积极打造“阳光执行”工程,做到执行立案公开、听证公开、拍卖公开、措施公开和进度公开,实行执行进程告知制度,让申请人随时了解案件立案、强制措施、评估拍卖、异议审查、财产查寻状况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坚持廉洁执行。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不吃请、不收礼;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条禁令”、省高院“六个不准”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实行财产查控留痕制度、完善执行款收支管理、建立“不敢为”的惩戒机制,防止违法违纪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