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将摩托车停放在建筑工地院内没拔车钥匙,同事外出办事时没经过他同意驾驶该摩托车外出办事,途中撞伤行人后弃车逃跑,致使摩托车的主人因一时疏忽成了被告。718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文怀光赔偿原告吕光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计24972.52元,被告尤元干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1291430分,在沭阳县沂河镇建筑工地干活的尤元干骑轻便摩托车从家里来到工地后,没有将摩托车上的钥匙拔下便直接干活去了。不想,他的同事文怀光没有经过他同意,便骑他的摩托车外出办事,途中,因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将同方向行走的吕光玉撞倒,致吕光玉受伤,文怀光逃逸。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依据摩托车牌照顺藤摸瓜,将车主尤元干“请”去调查,很快查明事实真相。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文怀光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吕光玉伤后被送到沭阳医院抢救,支出医疗费882元,后到沭阳县中医院住院治疗23天,支持医疗费17253.52元,出院医嘱休息3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文怀光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文怀光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文怀光对此无异议,故被告文怀光应对原告因此次事故所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尤元干对于自己的机动车保管不善,从而车辆被被告文怀光无证驾驶引起事故,被告尤元干应当对被告文怀光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