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17,如皋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公开开庭审理,如皋市委新闻网对庭审全程网络直播。此前,该网进行了“以案说法”直播预告。此举对于增加司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被告人李某于2013121920日,在如皋市如城街道某名烟名酒店,虚构其为装潢公司业务员及需要送礼的事实,骗得被害人仇某洋河天之蓝牌白酒14瓶、洋河海之蓝牌白酒12瓶、软中华牌香烟3条零2包,价值人民币71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诈骗他人钱财,系累犯,对其应在法定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处罚。据此,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