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本欲阻止冲动丈夫打斗,反被丈夫误伤致死,2012815日,灌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过失致妻死亡的张强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判决。

 

20111124日晚上8点左右,家住灌南县堆沟港镇的张强在自家门市前与周久发生纠纷,张强回家后越想越生气,到厨房拿起一把刀打算出门与周久打斗,其妻杨雨见状慌忙上前阻止并将张强死死抱住,处于激动情绪中的张强在挣脱过程中,不慎将手中的刀戳向其妻子杨雨,造成杨雨后背严重受伤,张强见状赶紧将妻子杨雨送往响水县人民医院抢救,但杨雨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灌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一人死亡,且情节较轻,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张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并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且被告人王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