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六项措施”拥军受好评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14-07-18 浏览次数:933
江苏省大丰法院,长期以来把“拥军”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既开展了法律宣传又切实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了驻地官兵的一致好评。
妥善处理涉军案件。该院于2000年2月专门成立了“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对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涉军案件高质量、高效率的审理和执行。多年来,100%的涉军案件在三个月内审执结。
切实维护军属的合法权益。为给在部队服役的军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后顾之忧,该院十分重视对军属案件的审理工作,凡是此类案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进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并安排优先审理,使服役军人安心工作。
定期送法到部队。该院定期组织人员到驻地部队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依法解决部队和官兵在法律上的疑难问题,对部队的依法健康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每年“八一”前夕向部队“送爱心”活动。自建院以来,该院就坚持每年“八一”前夕自觉捐款捐物,给部队送去生活用品和法律书籍,深切表达了军民一家的鱼水之情。
做好复转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在工作中大胆使用,在生活上关怀备至。在该院中层领导中复转军人达30%以上,给他们干事创业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和动力。
加强法律拥军工作的宣传。通过广播、报刊等传媒,运用网络、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及时宣传报道典型案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爱军拥军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法律拥军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