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阻妻子出国举报 妻冒妹名偷渡领刑
作者:王倩 姜燕 发布时间:2014-07-18 浏览次数:353
2009年7月,鲍某想到即将上高中用钱的儿子,遂决定出国找工作争洋钱。在咨询劳务中介后才知道自己年龄已过一岁,无法出国劳务。她又想到了比自己小四岁,长相酷似的妹妹。遂借用妹的身份证信息和自己的照片,瞒过审查,办理了出国护照。经劳务中介,2009年7月顺利从上海浦东机场签证,到达新加坡,一直在某医院做清洁工。2011年8月从南京机场签证入境,回家省亲。同年9月再次从上海浦东机场签证去新加坡,2012年2月从广州白云机场签证入境回家。2014年陪完儿子高考结束,鲍某再次想出国打工。其丈夫不同意,藏起了鲍某的护照,在拿护照时发现护照上名字是鲍某妹妹的名字,而照片是鲍某本人。丈夫害怕鲍某再补办护照出国,遂打电话报警,举报妻子利用妹妹的名字办理护照的事实。鲍某后来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鲍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偷越国境罪。案发后,被告人鲍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被告人鲍某表示服判,并当即自动预缴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