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诈骗65起 为筹毒资终陷牢狱
作者:庄园 发布时间:2014-07-18 浏览次数:281
为筹毒资,无业中年男子四年诈骗65起,涉案金额超过16万元。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案,被告人张某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武进籍男子张某沾染毒品多年,2004年曾因吸毒被劳动教养三年,之后又三次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并强制戒毒。但一次次的刑罚并没有让张某有所悔悟,反而在毒品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因家境贫困且没有工作,屡屡买不起毒品的张某想到了通过诈骗筹集毒资。
2011年8月的一天,张某佩戴着一块未写明任何单位名称的工作证敲开了武进区遥观镇某村王姓人家的大门。开门的是一位老太太。王某自称是机顶盒公司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司要求上门提供机顶盒升级服务。老太太没有生疑便请王某进门。趁着老太太不注意,王某拿着遥控器随便捣鼓了几下,同时将电视机声音开至最大,随即便告诉老太太机顶盒已经升级成功,但是要收取升级费用及数字电视费用总计2000元。老太太未作多想便将2000元现金交给了张某。张某像模像样地开了一张收据给老太太,随后便离开了王家。
运用相同的方法,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期间,张某用诈骗作案43起,涉案金额超过10万元。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间,张某又冒充办理低保、农保、劳保等业务的工作人员,以需要收取押金、手续费等费用为名,诈骗作案22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张某称,自己一般会把诈骗对象集中在年纪较大的人或者长期在家不外出工作的女性身上;作案时,一进门就会称“我已经是第四次来你们家了”,通过唤起被害人愧疚之情的方式,放松他们对陌生人的警惕。
对于本案,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