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未付对价 昔日情人对簿公堂
作者:吴孙克 沈知勤 发布时间:2012-08-20 浏览次数:263
曾经是亲密无间的情人,两人合资经营一家纺织公司,却因为经济形势恶化导致公司经营困难,两人感情也出现裂缝。一人遂将公司股份转让给对方,却因为股权转让款没有支付,昔日的情人闹到了法庭。吴江法院近期审理了这样一起股权转让案件,经过法院调解,最终双方“好聚好散”。
小朱和小王是两位来吴江创业的青年人,他们两人都有离异的经历,相识后双方都有相逢恨晚的感觉,因为相似的家庭原因使他们走到了一起。两人在2008年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纺织公司,成了公司的股东。但天有不测风云,纺织公司在红火了一年之后,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公司的外贸订单迅速减少,公司经营举步维艰。公司经营状况恶化也影响了这对情人之间的感情,小王见双方感情淡化,再加上公司经营困难,向小朱提出退出公司并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之后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小王在公司的股份以30万元价格转让给小朱,并约定了分期付款的期限。眼看到了履行期限,小朱却迟迟没有付款,小王无奈将小朱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于股权转让款金额均没有异议,小朱也仅仅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辩解。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小朱答应在三个月内付清拖欠的款项,昔日情人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