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中夫妻双方都没有因为曾经的离异而吸取教训,在新一段的婚姻中努力经营,珍惜感情,让婚姻再一次无疾而终。近日,如东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王女士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李先生离婚,法院调解好聚好散。

 

王女士与李先生曾经都有一次离婚的经历,20081月份,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起恋爱关系,同年5月两人同居生活在一起,相识8个月后王女士与李先生登记结婚。婚后一段时间两人的相处还很融洽,然后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缺点也日渐暴露,王女士忍受不了李先生的好赌,李先生也认为王女士脾气太暴躁,太看重金钱。两人的矛盾日渐激烈,后来发展到王女士时常离家出走的地步。

 

20115月,王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与李先生离婚,考虑到再婚家庭组建的不易,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20121月份,王女士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与李先生离婚,法院考虑到在第一次判不离后双方还偶尔生活在一起,夫妻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再次判决不准许离婚。

 

近日,王女士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李先生离婚,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仔细阅读了王女士的起诉状,并诚恳地和夫妻二人倾心交谈,王女士还是坚决要求离婚,李先生也考虑到强扭的瓜不甜,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同意好聚好散,为此该段婚姻也就以这样的方式划上了句号。

 

笔者认为,夫妻双方无论是经历第一次婚姻还是第二次婚姻,婚前都要充分了解,在婚姻中夫妻双方要好好经营,多体谅对方,多检讨自己,多一份责任心和宽容心,不轻易结婚也不轻易离婚,对自己对家庭也是对社会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