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后担心事情暴露 次日将盗赃物快递还给被害人
作者:张伊扬 发布时间:2014-07-16 浏览次数:344
盗窃他人财物后,却又担心事情暴露,次日欲用快递将盗赃物寄还给被害人,后该快递被公安机关调取并发还给被害人。近日,太仓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被告人何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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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案发后主动退出赃款、赃物,并已发还被害人,依法及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侵犯财产多发性犯罪,不仅给大家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生活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盗窃案件频发,广大群众应该多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于商铺等经营场所,有条件的还可以安装电视监控等防盗设施,以期更好防范。且,一旦盗窃他人财物,即使事后又退还给被害人,仍应构成盗窃罪既遂,事后积极退还赃物的行为,只能构成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