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男子林某,为满足自己变态的好奇心,多次撬锁入室,偷盗女士内裤、沐浴露等物,日前,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7月期间,被告人林某前后5次至昆山市花桥镇鑫隆广场1439号楼,持螺丝刀撬锁进入4户人家,到卫生间、阳台里盗窃女士内裤十几条,还顺便偷走了被害人的手机、笔记本电脑、沐浴露等物,共计价值5700余元。偷好之后,林某将内裤全部藏于其宿舍的床头底下,以便时常拿出来看看,满足恋物的畸形心理。725下午,林某最后一次入户盗窃时,受害人将其当场抓住并报了警。林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承认说“我偷内裤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好奇心”。经精神医学司法鉴定,被告人林某患有性偏好障碍即恋物症,但在犯罪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林某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