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误写成“华” 小小笔误险些失掉20万
作者:戴顺娟 发布时间:2012-08-20 浏览次数:250
一个小小的笔误,将“化”误写成“华”,一张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遭遇银行拒付。日前,吴江法院审理了一起持票人由于背书形式欠连续遭遇银行拒付的诉讼,经过法院协调,汇票得以顺得兑付。
2012年2月,江苏某化纤公司因为业务往来取得了一张面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2年3月14日,付款行为吴江某银行。到期后,公司会计对空白的被背书人栏进行补记,但是一不小心将“化纤”两字误写成“华纤”,银行以背书记载有瑕疵为由拒付票款,要求该公司提供其前手某织造厂出具的证明。而织造厂仅仅是票据形式上的前手,该化纤公司并非从织造厂处取得汇票,而是从其他公司通过交付形式取得。
无法取得银行要求的证明,无奈之下,该公司只能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主动与银行联系,银行一开始坚持一字之差即构成背书不连续,银行有权拒付票款。法院经过再三沟通、解释,银行也认可并不存在“江苏某华纤公司”,“华”字属于笔误,银行不能按一般的操作流程兑付票面金额,但可以依据法院的法律文书作为付款依据。最终,银行接受了法院的建议,与化纤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确认了自身的付款义务,该公司亦顺利地从银行处取得2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