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李某即将到知天命的年纪,依旧贼性不改,见财起意、见车就偷。就连被抓前几分钟,还“扫荡”了一遍上门蹲点的联防队员的车。近日,启东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1965年的李某是江苏启东人,曾因犯盗窃罪,四次被判入狱,20134月才刑满被释放。可惜,李某不思悔改,在20143月期间,又在启东寅阳镇寅西村、侯字村等地流窜作案,采取钥匙捅锁、拉车门进入车内等手段,盗窃摩托车、香烟、人民币等物品,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315晚上9时许,两名派出所夜间联防队员接到通知,驾驶一辆面包车至李某家附近蹲点,看到李某回家后立即向派出所汇报。果不其然,920分左右,李某回了家,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将其抓获。可是,当两名联防队员回到车上时,发现车内的手电筒、电子巡更仪等不见了。一查令人哭笑不得,竟是被回家的李某给顺手牵羊了。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窃得各类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5619.76元。因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