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车库无法共用 八旬老夫妻怒告共有人
作者:邓丽红 发布时间:2014-07-14 浏览次数:308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最近一对八旬老夫妻却因共有车库被侵占一事对邻居极为恼火。近日,经法官调解,相邻的年轻人王某终于当面向老夫妻赔礼道歉,最终老夫妻自愿转让共有份额,双方握手言欢。
80多岁的周某夫妇是地地道道的昆山居民,经拆迁安置在某小区已近20年,一直苦于无自己的自行车库放置多年没舍的扔掉的杂物,后经多方打听终于经他人转让购得5平方米车库,但此车库系一间10平方米车库的一半,无奈只能与共有人朱某合用。2013年5月,朱某将房屋连同5平米的自行车库一并出售给30岁出头的王某,王某是个精打细算的生意人,趁周某夫妇不注意,便将10平房子的自行车库装修并接通水电,出租获取每月300元的租金。老夫妻发现后,已无法进入共有的车库,自己多年收藏的杂物也无不至去向,愤怒之下一纸诉状,将车库原共有人朱某与王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朱某与王某归还一半车库,并返还自己存放的所有物品。
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意识到此类相邻纠纷应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年轻人居然侵占我老头子的东西,我可算得上你们爷爷的年纪了,他们还耍赖不承认,实在不要脸面”周某说着说着,就气不打一处来。听了周某的控诉,王某说:“我买车库时根本不知道共有,现在车库已经装修好出租了,怎么归还?”法官分析共用车库现状已经改变,若调解王某返还今后可能还会存在矛盾,为彻底化解纠纷就采取作价转让其中一方共有人的方案。经细致调解,王某愿意当场支付老夫妻2万元,并诚意道歉,两位80多岁的老头老太也转怒为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