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有想到事情都过去七年了,我儿子的赔偿款还能执行到位,感谢你们对执行工作的坚守。”当申请人张某的父母得知赔偿款到位时,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道。

 

2007219,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撞到步行的王某,致张某死亡,后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各项费用54687.6元。张某近亲属于20071016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接手此案后,依法对王某名下的银行、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进行查询,均一无所获。因王某长期在外打工,王某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中止执行。20147月申请执行人得知王某已从外地回到老家上班,要求法院对王某恢复强制执行。案件新的承办人接手此案后,立即到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依法传唤王某。但承办法官去了三次,均未找到王某。承办法官在查找王某的同时,对王某目前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股权、车辆又查询一遍,同样一无所获,案件一时陷入了困境。

 

为了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的居住地进行搜查。承办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居住地仔细搜查后,发现被执行人家中并无现金,但细心的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家中有一个礼金登记薄,上面记载着王某儿子结婚时宴请的亲戚朋友所交的礼金。承办法官计算了一下,王某总共收了六万余元礼金。承办法官又到王某当时为儿子举办婚礼的酒店进行询问,得知王某为儿子结婚时办的酒席所有消费合计不到三万元。承办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对王某配偶李某进行谈话,要求其说出为儿子办酒席结余礼金的去向。在事实面前,李某对承办法官提出的问题无从回答。承办法官见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对李某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王某的行为是规避执行行为,如果王某仍执迷不悟,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沟通与法律释明,李某表示愿意做王某工作,尽快将执行款赔偿到位。第二天王某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将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七年的执行案件终于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