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陈晓凯 发布时间:2014-07-14 浏览次数:901
为贯彻落实市委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和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系列会议精神,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服务和保障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快速发展,日前,太仓法院出台《关于为我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着力为全市打造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太仓样本”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意见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的总体要求,动员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当前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面临的形势,明确服务领域,保障重点任务;二是明确为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措施,主要包括运用司法手段保障城乡建设用地改革试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加强转型农民权益保护、服务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引导农民规范产权流转交易等12个重点领域,妥善化解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服务和保障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顺利推进。三是完善服务机制,提升工作水平,主要包括深化“和谐共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工作,依法维护民生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该意见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对太仓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认识,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尤其在加快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改革,深化以固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股权为重点的产权制度改革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把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作为促进太仓市经济增长新的动力源、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