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书屋获省级表彰
作者:于勤 周春芹 发布时间:2012-08-20 浏览次数:312
日前,东台法院书屋被江苏省总工会授予“省级职工书屋”荣誉称号。近年来,该院秉承“文化育院”治院方略,深入推进文化建设,精心打造法官书屋,努力营造崇尚法律、重视文化、鼓励进取、凝聚人心的良好氛围,实现干警素质的整体提升和法院工作的齐头并进。
精心筹划,夯实书屋基础。在新审判办公大楼规划之初,院主要领导专门外出考察,规划出面积80平方米的书屋,设有杂志架10组、双面书架12组,集“藏书、阅览”双功能于一体。目前,书屋藏书总量达4500余册,法学类、人文社科类书籍并重,业务性和人文性兼顾。此外还藏有《东亭法苑》、《群星璀璨》等内刊书籍,深受全院干警的欢迎。书屋配备外网电脑,满足干警办案及调研时查阅资料的需要。院党组每年划拨10万元资金用于书屋建设,不断更新图书资料,确保干警学有场所、学有工具、学有资料。
精细管理,造浓书香氛围。制定《图书室开放借阅制度》、《图书室管理制度》,对各类书籍从采选、登记,到分类、编目、上架、保管、借阅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明确1名熟悉计算机应用、具备敬业精神的管理员,负责图书上架、整理和借阅。定期向全院干警征集购书清单,筛选后及时采购,确保图书资料的针对性、实用性。常态化开展干警推荐图书活动,每年评选出10名读书之星,向其免费赠送购书卡。仅今年,书屋已更新上架各类图书报刊2000多册,为干警办理资料借阅500多次。全院形成一股人人读书看报,个个参与调研的浓厚书香氛围。
精益求精,彰显文化效能。以“服务审判工作,推进文化建设,提升人文素养”为导向,积极拓展法院书屋的功能。书屋创建以来,实现了三大变化:借阅范围从专职调研人员、审判人员扩展到书记员和法警群体;借阅用途从满足办案需要延伸到学术研究上来;借阅目的从满足眼前所需提高到扩充知识上来。在浓厚的文化氛围中,全院“三项工作”硕果累累,每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1000篇以上。许建兵院长率先垂范,其撰写的法学论文获全国法院第21、23届学术论文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