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矛盾多年有根源 法官释理半月解心结
作者:张秀菊 发布时间:2014-07-11 浏览次数:274
近日,东双沟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生命、健康和身体权纠纷,已近七旬的李老太和年已六旬的汤老太因打架受伤产生医药费用而闹到法庭。两位老太太系邻组庄邻,两家责任田以河为界,2013年4月份,两人因口角引发纠纷,在撕扯中汤老太用手里的白锈钢水舀将李老太的头打破,住院治疗后产生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计4700余元,李老太请求当地派出所和镇矛盾调处中心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后,一纸诉状将汤老太告上法庭。
此案案情相对简单,标的额相对较低,而调解难度却较大。被告汤老太情绪激动,指出之所以不愿意调解系因李老太家在河界对面属于李庄组的埂上所栽树木影响稻麦产量,两家已有十余年积怨,经村里、镇里多次调解未果。同时,汤老太明确表示不愿承担赔偿责任,除非
承办法官从乡里乡情的角度出发多次做双方工作,并向被告汤老太及其家人分析法理利害关系,最终汤老太及其家人接受了承办人的建议,回到家后带着礼品到李老太家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李老太的损失,两家握手言和,扫清了十几年的积怨。最终,这起棘手的生命、健康和身体权纠纷在立案十五日后以原告自愿撤诉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