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多措并举化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作者:周立虎 殷芹 发布时间:2014-07-11 浏览次数:960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金融借款合同关系的发生日益频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阜宁法院采取多项举措努力提升审判水平和司法能力,更好的化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官亲自送达。办案法官为了提高审判质效,针对该类案件的部分被告长期外出或者不愿接收法律文书而导致的送达难情况,法官会与书记员亲自上门送达,将应诉材料或者裁判文书等亲自送到当事人家里,保障当事人的应诉权,及时审结案件。
及时进行保全。对当事人申请保全或者办案中确需进行财产保全的案件,法官及时作出保全裁定,对保全财产及时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有效的防止借款人因转移财产而逃避清偿债务的行为。
加大调解力度。对于一次性偿还却有困难的借款人,可以多做金融机构的工作,以期其同意借款人以分期的方式还款,最终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此,不但能够结案了事,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执行的压力。
加强法律宣传。部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方是农民或者个体工商户,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强,因此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向当事人做法律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如何正确表达诉求,强化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合法行使权利。
提出司法建议。如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金融机构存在一些法律上的疏忽,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审理时,会及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建议金融机构在之后的放贷或者诉讼过程中加强管理,完善的贷款制度和完备的借款担保手续保证了贷款资金的收回,更好的维护金融机构的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