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仓法院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增强调解意识,积极创新调解机制,努力提高调解能力,切实将调解贯穿于诉前、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通过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手段,努力构建立体式调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诉前调解功能,努力提前化解矛盾。为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民、成本低廉、繁简分流的作用,专门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配齐配强诉前调解力量。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基层调解组织的对接,积极拓宽诉前调解网络,努力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今年1-7月,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484件,调解成功案件1470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99.06%

 

增强民事调解意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进一步提高法官对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优势的认识,对依法和依案件性质能够调解的案件都优先运用调解解决,形成“全员、全面、全程”调解的工作格局,并积极推广“五心调解法”、“调解六法”等调解经验,不断提升法官的调解工作能力。同时,依托“和谐共建”网络,积极邀请妇联、工会、消协、社区等调解人员参与调解,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今年1-7月,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4.44%,在苏州法院系统处于前列。

 

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审判人员积极转变审理思路,充分吸收和借鉴民事调解工作方法在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运用,并通过开展法律释明、庭审教育等方式,积极促使被告人以赔礼道歉、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等形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努力使被害人在物质上获得最大限度地赔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今年1-7月,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1件,其中调解12件,撤诉9件,调撤率达100%

 

加大行政协调力度,努力解决行政争议。在依法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针对不同案件特点,加强诉前、诉中和诉后行政协调工作,特别是在处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中,与人社部门建立了工伤认定与行政诉讼联席会议机制和疑难案件的会审机制,使得该类案件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比例长期处于低位。自2007年以来,太仓市工伤认定部门共认定工伤案件11661件,而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仅7件,占比仅为万分之六,其经验得到上级法院推介。

 

着力加强执行和解,努力维护胜诉权益。执行过程中,强化“和谐司法”理念,注重执行和解的运用,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案件,在充分适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基础上,加大法律释明和思想教育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对具有人身属性或者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的案件,通过换位思考、邀请共建单位及亲朋好友参与调解、分期付款等办法,积极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者达成和解。今年1-7月,执行和解率为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