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司法建议关注未成年人教育
作者:金永南 发布时间:2014-07-11 浏览次数:890
“建议你政府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对上述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落实相应的义务教育措施。”日前,通州法院针对一起盗窃案件中发现的适龄未成年人脱学现象,向千里之外的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政府专门发出司法建议。
被告人马某等7人均系四川省越西县人。
通州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上述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2名未成年人均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未成年人。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为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避免未成年人走上歧途,该院决定向当地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落实适龄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