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诚信企业“脱困” 提前三年兑现承诺
作者:曾昊清 罗磊 发布时间:2014-07-10 浏览次数:899
近日,常熟市某化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2年7月份,周先生的公司因资金断链,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一度停止了营业,处于破产边缘,周先生为了使公司起死回生费尽周折。不想屋漏偏逢连夜雨,另一家化纤公司就在此时向常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先生的公司支付所欠货款45万元,并对公司的机器设备申请了财产保全。判决后,权利人于2013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几乎将周先生公司的重生之路“堵死”。虞山法庭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公司长期以来存在业务往来,申请人也是迫于周先生公司的经营现状,存有疑虑,才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的。执行法官听取了周先生对被执行公司状况的分析后,亲自到居委会了解情况,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认为这家公司原本是经营不错的,2012年7月是因为投资失误加上赶上淡季才导致经营困难,而且这家公司负债不是太多,如果法院执行措施上能帮一把,公司还是有“重生”希望的。为避免“两败俱伤”的后果,执行法官开始有针对性地做双方工作,多次组织双方协调,让申请人详细了解周先生公司的发展前景,重拾信心。2013年10月,在周先生愿意用自己个人名下的部分财产折抵部分债务,并对未来的分期付款义务提供个人保证的情况下,申请人表示愿意与其和解,并达成一致协议,按照协议,最后一期付款时间为2017年6月底。周先生的公司就此得到了喘息的机会。
几个月后,法院也了解到,被执行公司已经步入正轨。2014年6月底,在该公司承诺的第一期还款时间就要到来的一天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