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上午,如东法院院长娄宏春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15名刑事被告人、8家被告单位的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县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石金山出庭支持公诉。

 

开庭前,院长娄宏春认真查阅了卷宗,并精心准备了庭审提纲。因案件所涉个人及单位对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尽管该案涉案被告多(涉及15名被告人,8家被告单位),案件信息大,案情相对繁杂,但在娄宏春院长的主持下,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数十人的庭审现场也井然有序。

 

推行院长、庭长直接办案或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是上级法院近年来提出的一项重要号召,也是法院系统化解人案矛盾的一项重要举措。如东法院院长娄宏春不仅在各种不同场合强调院庭长带头办案的重要示范意义,更是以亲自办案的实际行动引领院庭长办案的良好风潮。

 

继今年49日审理朱某、姚某犯贪污、挪用公款、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罪一案,424审理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信息公开一案,此次案件审理已是如东法院院长娄宏春在三个月内第三次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从开始的侧重案件开庭审理的示范性,到如今逐步开始审理重大疑难案件、群体性案件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院长办案已经不再仅仅停留于庭审的示范意义,而是逐步实现了常规化、制度化,这对于推动如东法院优秀法官向审判一线聚集必将起到良好的标杆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