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输光积蓄 诈骗熟人20余万被判刑
作者:俞晓芳 王惠良 发布时间:2014-07-09 浏览次数:308
沉迷赌博,债台高筑,常熟男子赵某和陆某以投资办厂、购买汽车、赊欠空调等理由,先后骗得瞿某、温某、黄某等人共计人民币20.45万元。
朋友介绍增添信任 29套空调打了水漂
2013年4月初,陆某在一位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常熟某家电销售公司的老板瞿某。为获得瞿某好感,陆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到店里买了2台空调,钱当场付清。过了几天,陆某再次光临,说他接了个工程,要向瞿某赊欠空调。因为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瞿某便毫无顾虑的答应了。此后,陆某先后四次去店里,共拿了松下、奥克斯牌空调共29套,每次都与赵某同往,并叫了卡车将空调装走。两人得手后,便将空调低价销售给他人,所得赃款人民币5万元左右被两人挥霍用于偿还高利贷等。瞿某在多次催货款未果的情况下,了解到陆某喜欢赌博,无能力付款,随即报警。
碍于人情6次相借事后联系发现被骗
赵某和温某算不上熟识,在互留了电话后,赵某会经常打电话和温某聊天。一次通话中,温某聊到了儿子的工作问题,赵某便承诺可以介绍其儿子到某大型特钢厂工作,几天后,这件事还真给办成了。但温某儿子在骑电瓶车上班的路上撞了一个人,这次的事故,赵某又出手相帮,顺利处理掉了。从那时起,赵某开始以处理交通事故、朋友出事故需要钱、投资办厂、购买汽车等理由,多次向温某借钱。温某出于感恩之情,分多次拿钱给他,前后共计人民币12.31万元。至案发前,赵某除了给过温某一辆价值1.9万元的二手汽车外,其余款项均为归还。
开办厂房骗老友 坏就坏在熟人上
黄某与赵某认识了有7、8年的时间了,2012年3月份,赵某突然开车到黄某家中,说要请其去他开的厂里当厂长,答应给其每月1万元工资,还带黄某去了厂址。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黄某刚开始也将信将疑,但与赵某是相识多年的老友,黄某认为,骗也应该骗自己认不到的人,怎么可能骗熟人,便接受了赵某的相邀。到2012年6、7月份,赵某先后以各种原因向黄某多次借款共计1.2元。之后,赵某再没有联系黄某关于开厂的事情,钱也始终没有归还。
虚构事实骗取财物 构成诈骗罪被判刑
常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的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陆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分别予以惩处。据此,常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熟人之间有一种相互信赖的基础,犯罪分子利用这个心理,就更容易展开诈骗,导致很多诈骗案会在熟人之间发生。本案中的被害人,都是抱着熟人的心态,认为借出去的钱能够找到源头,不会存在被骗的可能性,最后导致损失惨重。承办法官提醒大家,遇事不能贪图便宜,急功近利,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