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注重超前预防,真情关爱、真心负责,努力探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青少年维权之路,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实施五项举措构建青少年犯罪矫治网络,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扩大教育的主体。注重教育合力的形成与作用的发挥。主动加强与公诉人、辩护人、家长及学校、社区的联系,了解被告的成长过程与各方面表现;庭审中,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的教育作用,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消除被告的抵触、抗拒和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丰富教育的内容。加强对青少年犯罪规律、特点共性方面的调研,注重对被告人个体的分析研究,发现调动其配合矫治的人生闪光点和教育感化点,提高教育感化矫治的效果。

 

提升教育的方式。将柔性的人性化审判方式与刚性的刑罚处罚方式相结合,降低青少年罪犯的恐惧心理和对审判的抵触情绪,促使青少年罪犯认罪、悔罪。

 

延伸教育的时限。在案件判决后,要求少年犯每月汇报一次思想状况、生活学习情况,建立与少年犯家庭的电话热线,敦促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出现反复。

 

构建教育的网络。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维权和心理咨询热线,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犯有重点地进行跟踪帮教。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举办模拟法庭、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学生旁听庭审等活动,提高了矫治效果,强化了预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