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委领导调研京口法院司法改革
作者:曹浏、卢爱国、吴震 发布时间:2014-07-09 浏览次数:1122
近日,镇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茂川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马建生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明洪的陪同下,到镇江市中级法院和京口区法院调研司法改革工作情况。镇江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汇报了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京口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子敏汇报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在京口区法院调研期间,镇江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猛、京口区委副书记、区长黄万荣、京口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宋平生参加了调研座谈。
镇江市中级法院茅仲华院长介绍了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总体情况,并从六个方面详细汇报了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优化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能;二是强化合议庭办案机制改革;三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四是推进陪审员制度改革;五是深化书记员制度改革;六是积极缓解人案矛盾。
京口区法院张子敏院长就审判权运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了汇报,重点介绍了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的主要做法:一是科学设置审判组织;二是改革定案把关机制;三是规范法律文书签署;四是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五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六是强化院庭长和审委会委员办案职责;七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八是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张院长总结了审判权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梳理了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推进改革提出了具体设想。
京口区政府黄万荣区长、区委政法委宋平生书记就保障和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开展审判工作,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等做了发言。
最后,李茂川书记就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做了讲话,他指出,全市法院系统的司法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成果初显,主要表现为三个“一批”:一是一批改革迅速启动,先行先试;二是一批改革基础良好,亮点放大;三是一批改革精心准备,细致调研。李书记强调,司法改革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既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加强总体谋划部署,也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在机制改革上积极探索,为全国逐步推开试点积累经验、创造条件;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和从国情出发相结合,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李书记要求,司法改革必须积极稳妥推进,善于采他山之石、善于关心基层,重点在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约束,促进办案公平、公正、公开;如何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提升联系服务群众能力这两个方面下功夫、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