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情妇害怕丈夫知晓两人不正当关系这一心理,男子黄卫华先后四次敲诈被害人陈美玲钱款合计人民币4200元。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黄卫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现年31岁的黄卫华是江苏启东人,在一家仪表厂从事电焊工作。201212月,黄卫华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陈美玲,两人一聊投缘。黄卫华当时并不知道,陈美玲是有家室的人。其后数月内,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

 

20134月,陈美玲向黄卫华提出不再继续交往。故事本该就此告一段落。然而,分手后的黄卫华在知道陈美玲已经结婚后,动起了敲诈的念头。93,通过电话和短信,黄卫华威胁陈美玲给他卡上打500元钱,要不然就告诉她丈夫两人之间的关系。

 

陈美玲给了黄卫华这500元,尝到甜头的黄卫华就此不断要挟陈美玲,又先后三次从陈美玲处敲走3700元。1010,两人的最后一次见面,选在了某中学门口。1018,黄卫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9日,黄家找到陈美玲,取得了陈美玲的谅解。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卫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威胁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